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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关于做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9-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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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次课程顺利进行,保障就读期间学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有关防疫事项告知如下:

1.做好就读期间的个人防护。请每位学员在就读中注意卫生,勤洗手,与他人交谈尽可能保持距离,特别是乘坐电梯及往返公共交通期间,全程戴好口罩,尽量减少接触。建议学员自备茶水杯,用餐期间请使用公筷。

2.学员应严格遵守疫情期间防控要求。学员就读前14天本人及家人如有去往疫情区域(含出宁波市或者浙江)、与确诊(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须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学员应配合做好首次报到和每日上午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工作。如体温异常,应服从中心安排进行转移、健康观察。学员出现身体不适,须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如有瞒报、漏报、错报,学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并保证在上课期间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特殊情况下配合中心进行隔离、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等工作。

为使学习效果最大化,我们将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学习中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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